图书捐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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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美大学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师生、校友、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捐赠图书、期刊、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资料。对于受赠品,图书馆将秉承“物尽其用”的原则,依据有关标准确定是否收藏。图书馆根据捐赠品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、保管和加工处理的方式。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,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。

一、 捐赠图书入藏标准:

1、正式出版物,并酌情接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,如地方文献、地方志、族谱、国际会议文集、学者手稿等;

2、与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、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。

3、适合大学本科及以上程度读者使用;

4、本馆缺藏或馆藏复本不足4册的图书。

5、本校教师专著,将有一册(套)入藏“集大文库”,其余复本将存放书库,供读者借阅。

6、其它符合馆藏发展策略的图书。

二、下列图书不予入藏:

1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
2、非正式出版物(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)。

3、破损严重、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(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除外)。

4、内容陈旧过时,基本上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
5、多卷册不成套的零散书刊。

6、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策略的图书。

三、不入藏图书馆的处理办法:

1、转赠:具有参考价值,但图书馆已有收藏,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,将转赠其它单位。

2、淘汰:盗版及残旧图书,将直接淘汰。

四、相关权益:

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,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。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,及今后对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。

五、赠书致谢:

凡本馆接收的捐赠文献,无论捐赠数量多少,本馆均将向捐赠者颁发“赠书致谢卡” ,以表谢意,并作为捐赠文献被集美大学图书馆接收的凭证。敬请捐赠人提供姓名(单位)、地址、邮编及联系方式,以便我馆及时寄发捐赠回执以示感谢,同时我馆也会每年定期公布捐赠者清单给予表彰。

六、受赠方式:

1、到馆捐赠:

地点:集美大学嘉庚图书馆采编部

2、邮寄捐赠:

地址:福建厦门集美区银江路183号集美大学嘉庚图书馆采编部,邮编 361021

联系人:杨老师 联系电话:0592-6181406